耙矿绞车矿石利用自重从采场溜放至电扒巷道或运输水平的矿车中。分段和阶段崩落法在崩落岩石覆盖下放出矿石,需要研究崩落矿岩流动规律,选用合理放矿制度以矿石的回采率和贫化率,控制采场地压。
①、空车运转正常后,缓慢起动绞车。两手抬起两个刹把,送电空运转,发出信号后耙道没有人和畅通无杂物时便可开始耙运,严禁将大块、铁器、爆炸品等耙入耙道。
②、耙斗前拉应松开远离电机一侧刹把,而且压下靠近电机一侧的刹把。耙斗后退时耙斗的操作与前拉时相反。无论是前拉还是后退,严禁同时压下两个刹把,否则会损坏滑轮撑子、滑轮和钢绳。
③、电耙运行时,严禁人员进入绞车至垱头内工作,绞车运行中若听到或 看到紧急刹车讯号应立即松闸停车。
④、耙矿块度一般不宜超过300毫米,若超过300毫米的矿块应处理后再 耙运,如耙运阻力大可将耙斗退后1-2米,然后再耙,切不可硬拉。如因矸石过大或耙道不平,应将大块破碎或修整耙道。严禁用耙斗撞击破碎大块矸石。
⑤、操作时应一边压紧手刹收绳,切不可将两个手刹同时收紧,以防意外。
⑥、放钢丝绳时,卷筒上钢丝绳至少应保留三圈,严禁全部放完。
⑦、运行中应注意绞车响声是否异常,禁止超负荷运转。
⑧、在运行过程中如出现钢丝绳断裂、滑轮压死等现象,需更换钢丝绳或滑轮时,先切断电源闭锁开关,悬挂“有人工作。不准送电”警示牌。